关于举办首届“宏安”杯无人机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9-04-04 15:48:41   来源:   点击:

                                                                            关于举办首届“宏安”杯无人机技能竞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无人机技能竞赛对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丰富大学生校园科技文化生活,根据学校竞赛工作安排,近期将举办首届“宏安”杯无人机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教务处、遥感工程系
 承办:河南宏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目的
 职业技能大赛已成为一个学校办学实力核心量标准,引领各个职业院校新一轮改革。
 1、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养的有效措施。
 2、加强学生实践水平,适应市场需求的有力保障。
 3、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加快职业化教育发展。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1、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时间与权重表
竞赛内容 竞赛时间(分) 所占权重(%)
定点悬停 对尾悬停 5 100
定点救援 A B点自定航线飞行 10 100
2、竞赛要求:
① 定点悬停:选手操控穿越机定点起飞,在指定地标正上方进行对尾悬停,高度1.5m,前后上下左右摆浮不得超过1m,选手起飞后30秒调整时间,开始计时后如出现超出规定值现象则停止计时,比赛时长5分钟。(评分标准见附表一)
② 大疆无人机定点救援:选手进入考试区域报告准备完毕,评委开始计时,选手需组装大疆无人机并操控无人机在指定地A点进行起飞,把急救物品送达指定地B点,期间根据B点所在位置(每组可更换)合理规划航线,躲避模拟干扰物和危险物,救援完毕后按照原航线返航A点,选手报告救援完毕停止计时,比赛规定时长10分钟,用时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二)
四、竞赛的组织
1、本次竞赛设立总指挥一名,总指挥为赛事工作总负责人,负责全部赛事的指挥工作。
2、本次竞赛设立总裁判长一名,总裁判长负责全权处理赛场的有关竞赛技术工作。
3、本次竞赛设立监督仲裁组组长一名,由教务处侯方国处长担任,监督仲裁组负责组织受理各参赛队伍和选手的申诉、争议,进行裁决。
4、本次竞赛设立竞赛办公室,由李洁负责,职责如下:
① 负责竞赛的日程安排。
② 负责竞赛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③ 负责起草并下发竞赛通知。
④ 负责竞赛奖品、证书的设计、管理和发放。
⑤ 负责联系邀请有关领导参加竞赛,并负责领导的接待等相关工作。
5、本次竞赛设立竞赛宣传及后勤保障组,由唐帅负责,职责如下:
① 负责制定竞赛宣传规划和实施工作。
② 负责竞赛期间相关领导讲话、裁判员誓词和选手代表发言稿的起草。
③ 负责竞赛现场报道和赛后宣传。
④ 负责竞赛开幕式、颁奖仪式和闭幕式的背景制作。
五、竞赛方式
1、本赛项定点悬停为个人赛,大疆无人机救援为团体赛,报名范围:院各专业学生均可报名。
2、报名方法:
① 团体赛报名:以班为单位,队员自由结合组队参加,每个队由四名队员组成。
② 各班级参赛人员在辅导员处报名,由辅导员汇总到各系办公室后再汇总到遥感工程系学工办公室。
3、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下午下班之前。
   报名地点:遥感工程系学工办公室(2号教学楼201)
4、各队参加比赛的出场顺序、竞赛路线均在现场组织抽签决定。参赛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接受裁判组的检查。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1、竞赛时间:5月11日
2、竞赛地点: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七、奖项设定
个人奖: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团体奖: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八、赛项安全
1、比赛中使用的无人机和对无人机的操作需符合《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
2、观众只能在规定区域观赛,不允许越过区域观赛;
3、竞赛场地距观看区域应有10米以上距离;
4、组委会在指定区域各处安置人员手持无人机捕网,以应对飞人机失控等突发情况;
5、所有选手比赛时均应在该项目比赛场地设置的警戒线之外进行操作,凡比赛期间越过警戒线即视为违规,取消本项比赛成绩;
6、本次竞赛所有无人机飞行高度不能超过10米,场地四周布置10米限高高度标志,凡在本次比赛中选手操作无人机的飞行高度明显超过限高标志者,取消比赛资格。
九、竞赛须知
1、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含参赛选手顺序);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含参赛选手顺序),若有参赛人员缺席,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参赛人员对大赛组委会以后发布的所有文件都要仔细阅读,确切了解大赛时间安排、评判细节等,以保证顺利参加大赛。
3、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赛项组委会。
4、指导教师须知:
①确认比赛出场顺序,协助大赛承办方组织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各项赛事相关事宜。
②做好本单位比赛选手的业务辅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工作,对参赛选手及比赛过程报以平和、包容的心态;共同维护竞赛秩序。
③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尊重和支持裁判工作,不随意进入比赛现场及其他禁止入内的区域,确保比赛进程的公平、公正、顺畅、高效。
④当本系部参赛选手对比赛进程中出现异常或疑问,应及时了解情况,客观做出判断,并做好选手的安抚工作,经内部进行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向赛项仲裁组反映情况或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5、参赛选手须知
①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参赛选手一经确认,中途不得任意更换,否则以作弊论处,其参赛人员不得参与奖项的排名。
②参赛选手应持参赛有效证件,按竞赛顺序、项目场次和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核项目指定地点接受检录。
③检录后的选手,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提前15分钟到达竞赛现场,从竞赛计时开始,选手未到即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
④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各项目竞赛操作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书面或电子资料、U盘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赛场,不得有任何舞弊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执行赛场纪律。
⑤竞赛期间,竞赛选手应服从裁判评判,若对裁判评分产生异议,不得与裁判争执、顶撞,但可于规定时限内由指导老师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赛项仲裁工作组调查核实并处理。
⑥比赛时,其他非本场参赛人员不得进入比赛现场参与比赛。
6、竞赛现场设现场裁判组,负责监督检查参赛队安全有序竞赛。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裁判长的决定为现场最终裁定。
7、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人员,经裁判组裁定后取消其比赛资格:
①不服从裁判、工作人员、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人员比赛情况,裁判组应提出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竞赛中止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②竞赛过程中,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有产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裁判员提示无效的,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③竞赛过程中,出现赛项规程所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的行为,裁判员可停止其比赛,并取消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附表一                   定点悬停评分细则
参赛选手: 评分人: 扣分值
穿越机定点对尾悬停打分表
(满分值100分)
上下(直径)起伏超1m次/扣3-5分  
左右(直径)摆浮超1m次/扣3-5分  
前后(直径)摆浮超1m次/扣3-5分  
定点悬停未在地标正上方次/扣3-5分  
起飞降落未在指定地点次/扣3-5分  
未按规定操作无人机
次/扣5-10分
 
注:满分值-扣分项=项目总分 总分:
 
 
 
 
 
 
 
 
附表二            定点救援自定航线飞行评分细则
参赛选手: 评分人: 扣分值
定点救援自定航线飞行打分表(满分值100分) 无人机未在指定地点起飞降落次/扣3-5分  
急救物未送达指定地点次/扣3-5分  
救援完毕后未按照原航线返航次/扣3-5分  
未在规定时长内完成
次/扣3-5分
 
未按规定操作无人机
次/扣5-10分
 
注:满分值-扣分项=项目总分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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