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机构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规章制度 > 正文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办法
2017-12-25 21:02:00 来源:学生处 点击:
为充分调动各系开展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评价系学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强化学生工作意识、健全学生工作机制、规范学生工作程序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保持学校稳定为目标,加强过程管理,突出目标管理,坚持全面管理,科学评价系学生工作,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系量化考核与专业班级管理相结合;
(二)坚持系量化考核与常规学生工作相结合;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四)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系学生工作日常量化
考核指标体系》(附件)。
四、考核方式
(一)系学生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学年度初对上一学年度系学生工作进行考评。
(二)系学生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日常管理情况考核(占80%)与系常规学生工作情况考核(占20%)两部分。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学生管理情况考核。参照班级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学生处对系所属专业班级、学生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并以系为单位生成日常学生管理量化考核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80%;
(二)常规学生工作情况考核。根据系常规学生工作情况,通过学生工作记录和相关材料,计算量化积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1.加分项
(1)党政领导重视学生工作,每学期有2次以上系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学生工作,加5分;
(2)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完整,制度健全,加10分;
(3)有切合实际的年度学生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加4分;
(4)按时参加各类学生工作会议,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报各种材料及时、准确、规范,加10分;
(5)学生工作有记录,内容充实、准确,加5分;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学金评定、各类评先评优、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学生反映良好,加10分;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政务活动,每参加一项加2分;
(8)系之间学生管理工作协调积极,公平公正,加4分;
(9)系学生流失(不计流失原因)人数不超过系学生总数的3%,加10分。
(10)系教职工发表与学生管理工作有关的论文,校级刊物每篇加1分, CN级以上刊物每篇加2分,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并结项,每一个成果加5分。
(11)系教职工考取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与学生管理工作相关证书,每获得一个证书加5分(证书等级升级继续加分)。
(12)《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系学生工作日常量化考核
指标体系》中其他加分项按相应分值加分。
2.扣分项
(1)学生工作会议、培训会每缺1次扣1分;
(2)不能提交学生工作记录等材料,或材料敷衍,酌情扣1-3分;
(3)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侵害学生利益,学生反映1次扣10分。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认真或不进行测评,发现1次酌情扣2-5分。
(5)在各种学生信息核对、资助工作、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提供信息不准确,发现一次扣1分。
(6)对系学生发生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不重视或处理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者,每次扣2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每次扣10分。
(7)《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系学生工作日常量化考核
指标体系》中其他加扣项按相应分值扣分。
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积分(X)计算公式为:
X=系学生日常管理量化考核成绩×80%+(系学生工作常规量化积分÷系学生工作常规量化积分最高分×100)×20%。
六、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评定与奖励
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由学校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其中考核成绩前两名的系第二年度学生管理费用分别调增10%、8%。
1.无学生受到刑事处罚;
2. 未出现违反国家宪法、法律,给社会、学校造成不良后果的群发事件和恶性事故;
3. 未发生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稳定事件;
4. 未出现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
5. 未出现因失职导致学校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附件:
上一篇: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
下一篇: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