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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23-09-07 09:58:48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关于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公需科目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为方便统计,我校统一在“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登录平台学习。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可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除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外,其他课时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册学习
首次参加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首先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 服务热线:400-9699-636)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单位: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位所属区域:省直)完成注册。随后,由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统一登录“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网址:https://www.jxjyedu.org.cn/)进行免费学习。
五、证书发放及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公需课与专业课全部学习、申报完成后,可自行打印合格证。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2023年9月7日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关于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公需科目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为方便统计,我校统一在“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登录平台学习。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可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除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外,其他课时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册学习
首次参加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首先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 服务热线:400-9699-636)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单位: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位所属区域:省直)完成注册。随后,由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统一登录“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网址:https://www.jxjyedu.org.cn/)进行免费学习。
五、证书发放及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公需课与专业课全部学习、申报完成后,可自行打印合格证。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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