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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09-05 18:47:00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现将我校2021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发放标准
(一)名额分配:
根据《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资助资金使用发放办法》,我校2021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受助名额共计577人(在校生的10%),划分成三个档次,其中一等58人(在校生的1%);二等173人(在校生的3%),三等346人(在校生的6%)。
各系部名额分配方案见《2021年高职综合测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要求:各系部根据2021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分配指标数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资助资金使用发放办法》做好本年度综合测评奖学金的宣传、评审工作。
(二)发放标准:
高职:一等 1000元/年/人;二等 600元/年/人;三等300元/年/人。
中职(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一等500元/年/人;二等 300元/年/人;三等150元/年/人。
二、评选条件及评审要求
具体评审条件及要求依据《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资助资金使用发放办法》执行。各系审核时务必着重注意以下评审条件:
1、综合测评奖学金参评学生全学年无任何违法行为及违纪行为,学年内没有受到纪律处分;切实履行应尽各项学生义务,无不诚信记录。
2、综合测评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排名前20%;
3、综合测评奖学金参评学生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二、三年级(含五年一贯制升段后第二年)学生。
4、综合测评奖学金参评学生参评学年全部课程,无补考、重修科目(包含考查课、选修课)。
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竞赛奖学金,但不享受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助学金,仅享受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同学,不再享受校内助学金。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系部2021年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报告》(系部主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手签、加盖系部公章)。
注意: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申请表》一份(附件3)。
(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汇总表》一份(附件4)。
注:以上纸质材料整理齐全,由系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将材料报送学生处。
2、电子版材料:
(1)本系公示的清晰照片(2—3张)
注:公示照片请随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2)《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综合测评奖学金汇总表》
(3))《系部2021年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报告》
3、报送时间 :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1年9月21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625051863@qq.com,纸质材料请于正式开学后一周内报送至学生处。
四、纪律要求
(一)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河南测绘职业学院资助资金使用发放办法》做好评定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严格公示制度,各系部评选结果必须在本系部公示五个工作日,并留存远、近景公示照片。
注:各系部在公示受助学生名单时只将姓名、学号、教学系、年级、专业、班级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严禁将学生的私人敏感信息张贴或上网公示(如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公示期结束后及时将公示信息撤掉。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委员会、纪检、财务处、学生处将对本次校内助学金的评审过程实施指导、监督;对在评选过程中虚报信息的,按《学生手册》中相关纪律条款给予处罚,记入其诚信档案,并追究直接责任老师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学生处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