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1-09-09 18:44:00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21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21〕179号)及《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1、办理时间:10月15日前
  2、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3、贷款金额:学生本年度应缴学费加住宿费金额,不含生活费(20级(含20级)往后年级,学生按最新学费标准执行,19级标准不变)。
  4、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剩余学制+15年
  5、所需材料:
  首次贷款:①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签名,加盖系部公章;②《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③学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④学生家长(第一联系人,一般为父母)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复印件各1份;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新生)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老生)。
  续贷: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表格)1份,加盖系部公章。
  6、工作流程:①学生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并向所在系部提交相关纸质材料;②系部审核贷款学生纸质材料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高校)”(https://zxdk.cdb.com.cn/)进行系统数据审核;③校级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提交的贷款学生纸质及系统数据进行审核。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1、回执录入时间:9月30日前
  2、所需材料:电子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已受理短信截图。
  三、相关要求
  1、本年度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允许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2、各系部务必做好贷款学生的困难认定工作,认真审核贷款学生的各项申贷信息。
  3、9月30日前,各系部将电子版《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已受理短信截图打包发给我,要求必须按照年级、班级打包分类,电子版回执或已受理短信截图命名方式:姓名+学号,如张三1103652008,文件夹班级名称请写全称),未按照以上要求打包的,视为未上报。
  4、只有在各系部审核通过贷款学生信息后,校级方能审核,故请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审核申贷学生的纸质材料及系统数据,以免影响省级数据审核,造成学生无法申贷。
  5、高校助学贷款网上具体申请流程请参考《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1年)》。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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