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2-09-15 11:26:02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整治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公众利益,在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推进会暨治理教育乱收费提醒告诫会的通知》的通知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安排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参与会议,根据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教财﹝2020﹞5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财﹝2022﹞203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市监﹝2022﹞8号)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了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排查工作,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群众反应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新卿(党委书记) 郭增长(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骏元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传喜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 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学校各部门(系部)党政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主  任:高春伟
  成  员: 杜雅 申留笛 王晓辉 李琳 段玉青 尚瑞博 夏廷茹(各部门自查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校内各部门、系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学校2020 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二)排查重点
  此次教育乱收费专项行为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违规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要对2020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情况全面审查,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收取是否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保教费是否按照学年或者学期收取;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学生学费、住宿费、保教费是否提前收取;深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2.以信息化教学为名乱收费;严格审查全校的信息化教学情况,各个部门是否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 APP 或收取使用费;是否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和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等产品;学校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保障我校信息化教学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教学管理规范化。
  3.违规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排查各系部职业技能相关的收费行为,是否违规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我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是否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否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认真落实我校职业技能培训费的相关收费检查,细化到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规范我校合作办学收费制度。
  4.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成立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财务处汇总上报,各职能部门和系部具体落实,形成学校、部门、系部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此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排查工作自2022年9月09日开始,至2022年09月25日结束,分二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9月09日-2022年9月17日)
  学校各部门(系部)要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对照教育收费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梳理本部门和系部情况,对管辖范围内的收费事项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规定时间报送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25日)
  学校将对自查不认真、不到位,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部门或系部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乱收费问题,直查快办、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严惩不贷、公开通报。工作中坚持边查边改,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上级核查阶段(2022年9月25日之后)
  此阶段,我校将接受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的检查。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我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重要性。要建立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递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切实取得成效。牵头部门结合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职责,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排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改进作风,提高检查实效。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积极改进检查方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坚持真查、细查、严查、深查,不搞变通,不打折扣;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审查各系部收费情况,通过从面到线、从线到面的方式全面了解我校学生收费的各项情况;我校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资料,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报送方式
  认真总结上报。自查、检查期间,各部门(系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做好书面总结和统计工作,并于 2022 年 9 月17 日前将加盖部门(系部)公章的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含检查安排部署情况、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教育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情况统计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送财务处,有关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系部)上报材料,汇总完善后按要求上报。
  联系人:杜雅  申留笛
  联系方式: 0371-60860381 18749498950
  邮箱:hnchzyxycwc@126.com
  附件: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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