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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01-11 15:39:52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省高等学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参训教师名单,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系部考生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各任教老师根据从教课程归属系部进行报名(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并以系部为单位填写《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信息表》,2023年元月12日前将《信息表》(系部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刘佳老师。待统一创建账号后,开始培训学习。
附件:1.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信息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人事处
2023年1月11日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省高等学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参训教师名单,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根据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系部考生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各任教老师根据从教课程归属系部进行报名(专职辅导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并以系部为单位填写《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信息表》,2023年元月12日前将《信息表》(系部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刘佳老师。待统一创建账号后,开始培训学习。
附件:1.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信息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人事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