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学做教”教学实践审批补充规定
2019-06-14 13:47:14 来源: 点击:
2019[23]
为规范我校“学做教”教学实践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学做教”教学管理办法》(河测院【2019】5号)等相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1. 凡是学生外出参加“学做教”教学实践项目的系部须经系部党政联系会议审议同意。
2. 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系部应制定工学结合实施性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当整建制班级实训时,还需指定班主任或辅导员)全程指导、管理学生,按审批程序报教务处。
3. 参与实践项目校企双方协议由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签署。(中职学生由中职部负责签署)
4. 协议签署后,学生保险生效并于校内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离校。
5. 学生实习期间,系部加强巡视检查,与企业保持有效沟通,系部与企业共同制定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6.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与实习,应有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参加该项目实习。
7. 外出实训学生去向、基本信息、联系人(校企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信息需报学生处备案。
8. 学生实训结束后,应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学做教”教学实践审批表
附件2.“学做教”实训日志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5.31
为规范我校“学做教”教学实践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学做教”教学管理办法》(河测院【2019】5号)等相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定。
1. 凡是学生外出参加“学做教”教学实践项目的系部须经系部党政联系会议审议同意。
2. 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系部应制定工学结合实施性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定实习指导教师(当整建制班级实训时,还需指定班主任或辅导员)全程指导、管理学生,按审批程序报教务处。
3. 参与实践项目校企双方协议由教务处代表学校统一签署。(中职学生由中职部负责签署)
4. 协议签署后,学生保险生效并于校内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离校。
5. 学生实习期间,系部加强巡视检查,与企业保持有效沟通,系部与企业共同制定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6. 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与实习,应有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参加该项目实习。
7. 外出实训学生去向、基本信息、联系人(校企指导教师、辅导员)等信息需报学生处备案。
8. 学生实训结束后,应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学做教”教学实践审批表
附件2.“学做教”实训日志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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