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2-04-01 16:20:52   来源:   点击:

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扛稳主体责任,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增强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带头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坚持非必要不返乡,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流动,特殊情况离郑须按程序请假报备。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基层单位的宴请、游玩、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同时,将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构建起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监督举报电话:0371-60860380
        监督举报邮箱:zzcxjw@126.com
 
校纪委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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