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
2021-03-19 16:54:27 来源: 点击:
各相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绩效评价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绩效管理责任,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对象和责任部门
绩效自评包括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两项内容。
1.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的范围是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承担2020年度建设项目的各部门应按照绩效预算管理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
2.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的范围是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学校整体绩效目标的全部预算支出。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由财务处负责上报。
三、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编报下一年预算时予以优先安排,必要时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省财政厅督促省级部门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中的,省财政原则上按照被评价年度预算的10%—30%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时进行扣减,扣减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省财政原则上按照被评价年度预算的30%以上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进行扣减,直至取消相应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根据上述规定及文件精神,我院项目评价为优的,学校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上级要求的,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前,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取消项目承担部门项目资金申报权,并扣减部门基本支出费用,并按上级要求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安排
按照教育厅安排部署的时间节点,请各有关部门在3月20日前,到财务处105房间,使用财务处电脑登录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在系统中完成绩效自评信息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段玉青 电话:13523511562
附件:1.2020年度建设项目名单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8日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豫财效〔2021〕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绩效评价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监督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绩效管理责任,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对象和责任部门
绩效自评包括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两项内容。
1.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的范围是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绩效目标的所有项目。承担2020年度建设项目的各部门应按照绩效预算管理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1)
2.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的范围是2020年度省级财政批复学校整体绩效目标的全部预算支出。学校预算绩效整体自评由财务处负责上报。
三、评价结果应用
《根据河南省省级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省财政厅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编报下一年预算时予以优先安排,必要时适当增加资金规模。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省财政厅督促省级部门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中的,省财政原则上按照被评价年度预算的10%—30%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时进行扣减,扣减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省财政原则上按照被评价年度预算的30%以上在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进行扣减,直至取消相应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根据上述规定及文件精神,我院项目评价为优的,学校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绩效评价结果未达到上级要求的,限期整改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在相关问题未整改到位前,在分配下一年预算资金时取消项目承担部门项目资金申报权,并扣减部门基本支出费用,并按上级要求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安排
按照教育厅安排部署的时间节点,请各有关部门在3月20日前,到财务处105房间,使用财务处电脑登录财政一体化业务系统,在系统中完成绩效自评信息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段玉青 电话:13523511562
附件:1.2020年度建设项目名单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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