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21 14:08:33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推动“人工智能+”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以市、县(区) 为主体进行申报;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科研院所、人工智能优势企业等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培育助学、助教、 助管、助研等特色应用场景,原则上选题应符合《河南省“人工 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 也可超范围申报。申报项目应选用在网信部门正式备案、安全可控的模型(含开源模型)作为技术基座,取得阶段性成果,涉及的人工智能应用应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后续规定和强制标准。优先支持建设应用机制完善、能力图谱完备、语料内容自主可控、应用场景可复制性强的项目。申报项目应提供已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试用、推广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的发生日期须在2025年10 月12日前。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限额。各申报主体限申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项目负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三)项目实施。项目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6年4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选题)。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四、申报流程

  申 报 单 位 须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前 登 录 http://222.143.68.41:9109/#/app/tysbps.index?appId=21&ap pName=tysbps,在线填报活页版申报书,并上传完整版申报书、佐证材料等。高等学校的用户名为学校标识码,初始密码为 Hnjy@02358;省教育厅将根据线上评审情况组织部分项目现场答辩,结合专家意见和集体评议,确定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立项项目。

  联系人:朱玉香

       联系电话:0371-62251878

  附件:1.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 2.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活 页版) 3.各地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申报系统用户名 4.《“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5.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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