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业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30 10:25:09 来源: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点击:
各部门、各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类型特色,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德技并修的高素质国际化技能人才,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语教指委”)决定设立“2025 年度职业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由外语教指委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外教社”)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职业外语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 修,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国际化技能人才。研究需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强化校企合作,确保标准落地与课程建设的高质量推进。同时,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以创新教学模式,加强教师职业发展和科研能力提升,完善评价体系。此外,推动职业教育“出海”,提升国际化水平,探索职业外语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通发展,构建贯通培养体系,促进教育体系现代化。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1.职业外语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
2.职业外语教育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研究
3.职业外语教育课程标准落地实施路径研究
4.职业外语教育产教融合模式创新与实践探索
5.职业外语教育推动“新双高”建设路径研究
6.“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模式在外语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7.职业外语教育课程思政建设路径研究
8.职业外语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9.职业外语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发展机制研究
10.职业外语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策略研究
11.职业外语教育助力“职教出海”策略研究
12.职业外语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实践研究
13.职业外语教育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研究
14.职业外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创新研究
15.职业外语教育教材建设与资源开发研究
16.职业外语教育评价体系构建与完善研究
17.职业外语教育教师职业发展与能力提升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院校申报的课题总数不得超过 2 项。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外语教指委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负责人主持的外语教指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含委托课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
3.申报重点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可超过 8 人(不含课题负责人),非重点课题不可超过 5 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4.不具有高级职称的课题申请人,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 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方可申报。推荐内容需包含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的科研能力、课题的学术价值、能否如期完成研究、能否完成预期成果、推荐人手写签名等。
5.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结题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学软件及资源、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与课题有关的成果。课题组在公开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学术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6.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含委托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申报重点课题另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课题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②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供至少 1:1 的配套经费支持;
③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 1 篇以上相关论文。
7.课题经评审立项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得变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如果发生变更,需在中期检查阶段提出申请并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评审专家准许之后,方可变更。中期检查后,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课题经费
1.重点委托课题的研究经费为 1 万元,重点课题的研究经费为 5000 元,一般课题的研究经费为 2000 元,由外教社提供资助,在立项后一次性拨款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收到款项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外教社。
2.自筹经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供资助或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3.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 1:1 以上的配套经费支持。
四、时间安排
1.校级初审
(一)课题负责人需将《立项申请书》于2025年6月11日16:30前上传至我校科研管理系统。
(二)拟推荐项目公示。依据评审专家意见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
2.系统填报
公示结束后,课题申请人于 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kyxm.sflep.com在线申报,然后打印《立项申请书》两份,签字后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加盖学校公章),于上述日期前寄达课题联系地址。不具有高级职称的课题申请人,申请材料中需包含专家书面推荐(原件一式两份,两位专家共四份,若无专家推荐,则课题申请无效)。
3.立项评审
2025年8月31日前,外语教指委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和资助级别。评审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公示等。
4.中期检查
2026 年 3-5 月对于重点课题,外语教指委将组织中期答辩。其他课题由课 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中期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课题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5.课题结题
外语教指委将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不可延期。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撤项三类。课题组需于 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课题负责人以原账户登录 kyxm.sflep.com 申请结题,在线填写《结题验收申请书》并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后由学校对照《立项申报表》进行初审验收并盖章。
2)《课题研究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5000 字以上,内容包括:①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③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⑤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⑥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⑦附录(参考文献等)。
3)课题其他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两份)。论文类成果必须为已经正式发表的作品;专著、教材类成果,已出版的提交书籍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未出版的提交完整书稿;数字、网络类成果需提供音频、视频、网址等。如成果较多可提供电子版装入 U 盘。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对课题作撤项处理。相关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外语教指委同类课题。
①研究成果存在政治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
②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研究方向;
③逾期不提交结题申请;
④研究成果未通过结题验收。
五、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各院系(部)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请于2025年6月25日16: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1份)报送至科研处存档。
(三)课题资料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8号外教社项目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83;快递备注:外语教指委课题
联系人:叶宁;电话:(021)65366698;电子邮箱:yn@sflep.com
附件:2025教指委高职课题立项申请表
科研处
2025 年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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