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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2019-04-10 15:12:11 来源: 点击: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二)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监控设备的地方。
(三)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注意防潮、控制室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
二、管理准则
(一)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工作,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异常情况要仔细查看跟踪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或保卫处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
(三)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升级、删除或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五)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要做到定期查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六)务必保障监控室值班电话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三、保密准则
(一)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或影像的,需经系(部)签章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入内。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依法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三)值班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密,不准对监控屏幕拍照、录像或拷贝视频资料,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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