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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2018-04-08 15:23:47 来源: 点击:
为加强学院安全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校园安全,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执勤,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禁止擅离岗位、饮酒、嬉戏打闹及从事与门卫执勤无关的各类活动,严禁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逗留。
第四条 门卫执勤人员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区,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放行。携带物品或车辆运送物品(如:仪器设备、生产资料、工具器材、办公用品、行李等)出校区,必须出具由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物品出门证》,门卫执勤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 搞好门口区域的环境卫生,学院门岗周边严禁摆摊设点及停放机动车辆。
第七条 因公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出入。
第八条 来学院参观、访问或参加会议、讲座、学术交流等集体活动的,主办单位事先到保卫部门备案后凭有效证件出入。
第九条 新闻单位记者来学院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征得宣传部门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第十条 严禁商贩、推销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第十二条 外来汽车入校时须主动停车,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并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入校。离校时,经门卫执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校。
第十三条 严禁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区的,要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并检查后方可驶入。
第十四条 电动车、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
第十五条 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抢修车辆出入校园不受本规定的限制,但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门卫执勤
第一条 门卫执勤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门卫执勤人员要着装整齐、文明执勤,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门卫执勤人员工作时间禁止擅离岗位、饮酒、嬉戏打闹及从事与门卫执勤无关的各类活动,严禁无关人员在执勤区域逗留。
第四条 门卫执勤人员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区,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放行。携带物品或车辆运送物品(如:仪器设备、生产资料、工具器材、办公用品、行李等)出校区,必须出具由有关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物品出门证》,门卫执勤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 搞好门口区域的环境卫生,学院门岗周边严禁摆摊设点及停放机动车辆。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 本院师生员工和其他在校内学习、工作、居住的人员出入校区大门原则上应佩戴校徽或出示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或学院颁发的其他证件。第七条 因公前来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出入。
第八条 来学院参观、访问或参加会议、讲座、学术交流等集体活动的,主办单位事先到保卫部门备案后凭有效证件出入。
第九条 新闻单位记者来学院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并征得宣传部门同意后方可进校采访。
第十条 严禁商贩、推销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十一条 本院师生员工的汽车,凭保卫部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第十二条 外来汽车入校时须主动停车,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并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入校。离校时,经门卫执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校。
第十三条 严禁出租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区的,要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并检查后方可驶入。
第十四条 电动车、自行车出入校门应下车推行。
第十五条 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抢修车辆出入校园不受本规定的限制,但必须听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院保卫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