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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拓普康奖教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6-17 10:15:32 来源: 点击:
各教学系(部):
我校与拓普康索佳(上海)科贸有限公司校企合作的重要项目——“拓普康奖教金”,由拓普康索佳(上海)科贸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教学系和教学部的在职教师)。首期设定三年,每年资助经费3万元。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决定由科研处和教务处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拓普康奖教金”的评审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拓普康奖教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3.在教学、教研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二、 实施办法
1.限额推荐:各教学系(部)按评审条件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
2.材料审核:由科研处、教务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出15名获奖人员。
4.颁奖:由学校和拓普康公司对获奖人员进行颁奖。
三、需提交材料
1.2020-2021学年整体工作情况总结。
2.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和取得的科研业绩,(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结项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3.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间参与的教研项目和取得的教学、教研成果,(课时;教学评议;教学效果等情况。)
请各教学系(部)接通知后,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相关材料报科研处。
科研处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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