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关于严格遵守清明期间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8-04-04 08:06:00 来源:纪检监察室 点击:
关于严格遵守清明期间有关规定的
通 知
各直属党组织、各部门(系部):
2018年清明期间,省纪委将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对以下八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1.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2.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
4.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
6.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7.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8.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各级领导一定要严格遵守上级规定,同时,要教育和提醒所属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不顶风违纪,不以身试纪。
校纪委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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