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5-24 09:51:00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中高职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我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提交申请
  
  为减轻各系(部)秋季学期工作压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9年5月底至6月中旬对2017、2018级在校生(中职阶段顶岗实习学生除外)进行困难认定。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中职阶段学生向所在系(部)提交《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职阶段)》、《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高职学生向所在教学系提交《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上学工部网页下载,须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2019级新生及个别老生困难认定工作拟于2019年9月中旬完成。
  
  二、认定工作程序
  
  各系(部)严格按照《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郑州测绘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本系(部)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如下:
  
  1、各系(部)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以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含学生干部)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班级总人数的10%,2019-2020学年度申请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可参加认定评议小组。
  
  2、收集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材料。
  
  3、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小组积极公正地进行材料审核,提出建议名单。
  
  4、系(部)认定工作组从严审核申请材料。
  
  5、认定结果在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
  
  6、材料报送:
  
  ①6月17日(含)前,各系(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两个年级的《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职阶段)》、《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②《申请表》(含证明材料)、《调查表》及《承诺书》按学号顺序排序上交,纸质及电子公示材料随申请材料一并上交。
  
  7、学生处组织各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修改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校园网公示。认定公示名单为评选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
  
  三、注意事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是本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各系(部)应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程序扎实开展本系(部)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该学生认定资格。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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