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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的通知
2021-10-15 10:33:46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截至2021年8月底,我校2018年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已满,现将聘期考核与续签聘用合同等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事代理人员续聘申报
各部门(系部)负责通知本部门(系部)聘用期限已满的人事代理人员,若人事代理人员自愿续签聘用合同,须填报《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认真总结并填写本聘期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主动接受用人部门(系部)的考核。
二、用人部门(系部)考核
用人单位组成聘期考核小组,成员5-6人,对人事代理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考评意见,确定考核等次(合格、不合格)。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2.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
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
5.人事代理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对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
6.严重违法违纪;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考核结果,由部门(系部)负责人在《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申请表》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0月30日前由用人部门(系部)统一报送学校人事处。
三、签订聘用合同
人事处将各部门(系部)上报的考核材料汇总审核,报学校研究审批通过后,再办理续聘手续。对于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考核合格的人事代理人员,学校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续签聘用合同。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续聘。未填报《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申请表》或经考核合格但未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不再续聘。
特此通知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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