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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21-04-12 14:40:09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9-2022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继续教育内容,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继续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支撑经济增长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四个强省”发展贡献智慧。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关于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继续教育学习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分公需科目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公需科目必修课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四史”教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公需科目选修课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内容;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专业课程并组织实施。
三、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除参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外,其他课时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详见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册学习
首次参加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首先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服务热线:400-9699-636)进行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单位: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单位所属区域:省直)完成注册。随后,由学校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统一登录“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ttp://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年底,学校统一报销公需科目学习费用,在其他网站进行学习费用将不予以报销。
五、证书发放及运用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进行学时申报。公需课与专业课全部学习、申报完成后,可自行打印合格证。
凡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或省级专家人选者,需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证书》作为申报国家、省级专家基本条件之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市(厅)级专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参照执行。
六、学费报销
按照学校报销有关规定,请参加学习的人员使用公务卡进行缴费,并在“河南专技在线”学习平台上开具电子发票,发票抬头统一填写“郑州测绘学校”,否则无法报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