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开学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2020-10-31 10:40:27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做好我校开学后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以下简称“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和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妥善处置的方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及水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疫情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学校的突发疫情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保障教职员工(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等,下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促进学校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进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开学后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网格化、小单元化管理的原则,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突发疫情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突发疫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
  (二)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尽最大努力和可能减少突发疫情事件造成的损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密切配合,联防联控。与疾控部门、医疗机构、属地政府、社区等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紧密衔接,快速做出反应,及时正确应对。
  (四)规范处置,迅速恢复。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妥善予以处置,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处置完毕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六、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新卿 郭增长
  副组长:李骏元 张传喜 李 明 郑殿军 黄 勇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由马啸咏兼任。
  主要职责:
  在属地卫生部门业务指导下,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新冠肺炎引发疫情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七、信息报送与预防预警
  (一)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各网格要指定疫情报告人或信息报送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立即向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新冠肺炎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
  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日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郑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直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
  (三)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卫生行政部门经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任何人员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四)预防预警
  各网格应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全校应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管理的“三方案十四制度”。
  教学工作专班应将新冠肺炎健康教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工作专班要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生家长、学校与当地疾控、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要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本校新冠肺炎事件发生信息,对可能引发学校新冠肺炎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
  后勤工作专班要加强疫情监测,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监测以及相关症状监测,发现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好应对学校新冠肺炎疫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储备,确保新冠肺炎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八、应急处置措施
  (一)健康监测
  1.开学前监测
  (1)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全校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假期旅行居住轨迹记录、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特殊情况报告等项目。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动态更新,学校将该档案作为开学后个人能否返校复工复学的重要依据。
  (2)假期旅居轨迹。逐一排查寒假期间的学习、交流、聚餐、聚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群接触情况;旅行、居住轨迹,重点掌握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疫情严重地区来郑人员接触史等。
  (3)每日健康监测。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监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重点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
  (4)特殊情况报告。过去14日内,家庭成员疾病史、与确诊病例的接触史、与疑似病例的接触史、与危险环境(如医院发热门诊、野生动物市场等)的接触史等。
  (5)告知个人防控义务。开学报到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体师生发放“返校健康承诺书”,明确告知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个人须承担的防控义务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违反后将承担的责任。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师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
  2.开学后监测
  (1)动态更新疫情健康档案数据。将师生每日的晨检和午检情况、缺勤/缺课病因追踪情况、复工/复课证明查验情况纳入疫情健康档案,随时掌握师生最新健康状况。
  (2)将每日师生晨检和午检工作作为开学后重要健康监测手段,严格落实。
  a晨检和午检监测内容。做好健康状况、精神状态监测,测量体温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如前文所述)及皮疹、黄疸、腮腺肿大、腹痛等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
  b学生晨检和午检各方责任。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工作专班应掌握本校学生每日因病缺勤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系按工作安排完成学生的晨检和午检监测任务,做好晨检和午检、缺课病因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做好家校联系;校医负责晨检和午检的技术指导、病愈复课证明查验与管理。
  c教职员工晨检和午检各方责任。分管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教职员工健康监测相关工作;人事处安排完成晨检和午检监测任务,做好晨检和午检、缺勤病因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病假请销假管理;校医负责技术指导、病愈复工证明查验与管理。
  d后勤人员晨检和午检各方责任。分管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后勤人员(包括保洁、保安、食堂、宿管等)健康监测相关工作;后勤处完成晨检和午检监测任务,做好晨检和午检、缺勤病因追踪等数据的登记报送,病假请销假管理;校医负责技术指导、病愈复工证明查验与管理。
  (3)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工作专班每日做好全校师生的缺勤/缺课病因追踪,复工/复课证明查验,并做好相关登记与报告。
  3.有关注意事项
  (1)对象全覆盖。包括教师、学生、保洁、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合作单位派驻人员等所有在校内工作、交流、生活的人员。
  (2)分类监测。按有重点地区旅居史、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其他地区返校、假期留校师生等情况进行分类监测。
  (3)分段监测。开学前,自测、家庭监测为主;开学后,专人定时定点晨检和午检。
  (二)疫情处置
  1.疫情的报告
  (1)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校内按照网格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即使当天没有疫情也必须报告。
  a各网格负责本单元“日报告”与“零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b师生健康状况排查工作专班汇总后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2)疫情的紧急报告。
  a可疑聚集疫情的报告。发现呼吸道病例异常增多或当日请病假人数超过基线水平时,各网格负责人要立即电话报告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部门。
  b散发(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报告。收到师生的散发病例报告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辖区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部门,并在2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郑东新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初步调查情况。
  2.疫情处置措施
  (1)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a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b卫生健康部门判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后,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按照划定范围拟定人员名单,督促学生及家长对医学观察的落实和配合。
  c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d密切接触者应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并定时上报,体温正常也应上报。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肠道相关症状,应立即上报。
  e医学观察场所应相对独立,观察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且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必须经请示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护。
  f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区的清洁与消毒工作,注意开窗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2)病例的隔离治疗。
  a医务室设立隔离观察室,提前协调、理清病例转运流程,为病例的隔离治疗节约时间。
  b每日电话追踪病例的病情进展,注重人文关怀,做好记录。
  c如病例死亡,立即上报属地医疗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不得延误。妥善处置,积极做好对师生、家属的解释、疏导和安抚工作。
  (3)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全校范围内停止使用空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环境、生活用品、排泄物、呕吐物、运输工具等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a生活用品的消毒: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对象和方法可参考预防性消毒。
  b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2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被排泄物、呕吐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 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建议擦拭2 遍。
  c病例运输工具:运输病例的车内外表面和空间,可用有效氯1000mg/L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30分钟。
  d终末消毒: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在属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3.停课观察与复课管理
  (1)停课观察
  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医院不能排除但暂未达住院标准的病例(门诊观察病例)需停课观察,直至医院排除或诊断升级(明确为病例)为止,其中医院排除传染病的需提供有效证明返校。具体停课观察要求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课管理
  a师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上课和生活。
  b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康复后,凭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c校医对复课证明进行复核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会议室、实验室、食堂、宿舍(睡室)、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新冠肺炎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出具有效的痊愈证明后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复学。
  对新冠肺炎疫情反映出问题、存在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保持信息传送安全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后勤工作专班要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测温仪器、防护用品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
  后勤工作专班应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四)人员保障
  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在卫生部门支持下,定期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培训演练保障
  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奖惩措施
  做好奖励工作,对在突发疫情事件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监督管理,对在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二、附则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代章)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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