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0-09-16 16:29:01 来源:人事处 点击:
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文件精神,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做了相应调整,现就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组织实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我校不属于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由教育厅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统一组织面试。
我校专门成立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安排做好本次面试的资格审核、考务组织等工作。
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报名
(一)面试资格审查
1.材料准备:2020年9月17日-18日
各考生准备个人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各任教老师根据从教课程归属系部,到所在系部出具隶属证明,见附件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3);
(7)以上材料以系部为单位进行预审,并填写《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公示名单》(见附件4)报人事处办公室。
2.资格初审: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
人事处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材料报送:2020年9月27日-28日
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审核材料。
四、面试收费
考生报送面试材料时,一并缴纳面试测试费,每人278元(为方便工作,需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五、面试内容与方式
非受委托高校人员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0月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见附件5)做好相关准备。
六、工作要求
在开展教师资格面试工作中,须严肃纪律、依法实施,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对于违反规定,资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落实考生一人一档要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甚至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影响教师资格面试实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面试期间,省教育厅将派出巡视工作组,对各高校面试组织工作进行巡视查检并随机抽查考生档案。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面试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
2.单位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
4.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公示名单
5.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
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9月16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文件精神,由于受疫情影响,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做了相应调整,现就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组织实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我校不属于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由教育厅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统一组织面试。
我校专门成立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安排做好本次面试的资格审核、考务组织等工作。
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报名
(一)面试资格审查
1.材料准备:2020年9月17日-18日
各考生准备个人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各任教老师根据从教课程归属系部,到所在系部出具隶属证明,见附件2);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3);
(7)以上材料以系部为单位进行预审,并填写《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公示名单》(见附件4)报人事处办公室。
2.资格初审: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2:00
人事处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材料报送:2020年9月27日-28日
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审核材料。
四、面试收费
考生报送面试材料时,一并缴纳面试测试费,每人278元(为方便工作,需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五、面试内容与方式
非受委托高校人员面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0月下旬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见附件5)做好相关准备。
六、工作要求
在开展教师资格面试工作中,须严肃纪律、依法实施,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对于违反规定,资格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落实考生一人一档要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及时处理甚至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影响教师资格面试实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面试期间,省教育厅将派出巡视工作组,对各高校面试组织工作进行巡视查检并随机抽查考生档案。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面试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
2.单位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
4.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公示名单
5.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
6.《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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